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各受检人防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人防办于11月6至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下半年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能力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能力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省内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共抽查9家省内、2家外省入闽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其中甲级3家、乙级3家、丙级5家)。检查组由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抽调的部分设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及省人防办业务处相关人员组成。对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抽一个在建项目进行检查。通过查看工地现场、查阅项目部资料、抽问技术人员等形式,对在建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监理内业资料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现场监理人员规范执业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部反馈,并出具《福建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现场检查笔录》,由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收,同时按照《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信息公布办法》(闽人防办〔2015〕63号)中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百分制考评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标准》对被查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进行扣分(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施工质量监管、设备材料进场审查不严格。一是部分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如福建易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监理的项目,对违反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未发监理通知单予以制止,造成工程不同程度的永久性质量缺陷。二是部分项目监管程序不到位。如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企业监理的项目,未及时检查并验收记录人防设备、构件的预留预埋及其它隐蔽工程;漳州信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5家监理企业监理的项目,存在“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无法有效制止和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三是个别项目设备材料进场审查不到位。如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监理企业监理的项目未审查人防设备质量文件或审查文件有缺漏。
(二)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不规范。一是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如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监理企业的监理项目,存在监理人员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专业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二是项目部监理人员缺岗。其中,厦门市杏林建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项目,检查期间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部缺岗。三是未及时补充调整监理人员。如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莆田涵江保利城二期地块十三-A工程”监理项目,原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已离职,监理项目部未及时补充监理人员并仍用已离职人员信息申报检查。
(三)监理内业资料编制不达标。一是“监理实施细则”普遍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个别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存在抄袭现象,错、漏明显。二是旁站记录或监理日志不完整、不对应现象较为突出。如福建易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监理企业监理的项目,未做好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记录及监理日志。三是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人防专项质量评定标准。如厦门市杏林建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泉州晋江市科教园区一期工程”项目,未编制签验人防水电分部质量评定表。
三、处理办法
省人防办对此次被检查企业的扣分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后,在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公布。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年度扣分与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情况,可通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首页“人防监理单位扣分情况”栏目查询(网址:www.sfkb.fj.cn/bmjlkf.aspx)。
四、有关要求
检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防办,要督促相关监理企业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本次检查扣分达到14分及以上的监理企业,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及佐证材料反馈省人防办,省人防办将视情组织复查。本次检查扣分低于14分的监理企业,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及佐证材料反馈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防办,设区市人防办视情组织复查。
附件:2017年下半年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能力检查情况表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7年下半年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
从业能力检查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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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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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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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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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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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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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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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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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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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体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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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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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施工过程,总监或总监代表、专监缺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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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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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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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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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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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做好监理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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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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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未审查人防设备质量文件,未签署人防设备进场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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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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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制止和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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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违反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未发监理通知予以制止,造成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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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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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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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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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宁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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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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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做好监理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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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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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大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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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第一城3#片区C01-C06地块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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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延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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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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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
|
2.未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做好监理日志
|
1
|
|||||
3.未审查人防设备质量文件,未签署人防设备进场报审表
|
1
|
|||||
4.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制止和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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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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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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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城二期地块十三-A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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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涵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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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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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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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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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人员持岗位证非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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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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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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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未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做好监理日志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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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制止和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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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违反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未发监理通知予以制止,造成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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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及时检查并验收记录人防设备、构件的预留预埋及其它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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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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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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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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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世贸钞坑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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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石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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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施工过程,总监或总监代表、专监缺岗
|
2
|
14
|
2.“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
3
|
|||||
3.对与人防质量控制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
3
|
|||||
4.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制止和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
|
1
|
|||||
5.对违反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未发监理通知予以制止,造成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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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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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杏林建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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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科教园区一期工程
|
泉州
晋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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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施工过程,总监或总监代表、专监缺岗
|
2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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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
3
|
|||||
3.未签验人防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表
|
3
|
|||||
4.未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做好监理日志
|
3
|
|||||
5.对违反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未发监理通知予以制止,造成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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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未及时检查并验收记录人防设备、构件的预留预埋及其它隐蔽工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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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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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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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北部新城区中央公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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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集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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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人员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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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4
|
2.“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
1
|
|||||
3.人防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未执行人防规范内业的标准
|
1
|
|||||
4.对与人防质量控制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
3
|
|||||
5.对违反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未发监理通知予以制止,造成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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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未及时检查并验收记录人防设备、构件的预留预埋及其它隐蔽工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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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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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信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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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钱隆公馆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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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龙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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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
3
|
10
|
2.对与人防质量控制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
3
|
|||||
3.未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做好监理日志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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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未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制止和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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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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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易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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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福郡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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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
新罗区
|
1.“监理实施细则”没有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指导项目监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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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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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防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未执行人防规范内业的标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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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与人防质量控制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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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巡视、平行检验,做好监理日志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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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违反人防工程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未发监理通知予以制止,造成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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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
抄送: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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