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我办积极开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专题宣传活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引导干部职工提升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意识,传承红色基因;二是出版宣传专栏,重点宣传破坏红色文化遗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通过此次专题宣传活动,干部职工保护红色文化遗存的意识大大提高,大家纷纷表示,将做好普法宣传员,在市民心中种下保护红色文化遗存的种子,遏制破坏红色文化遗存的行为出现。
(龙岩市人防办 刘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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