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省人防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费用
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选聘,聘任时间一年。法律顾问的顾问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最终以入选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报价为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内除代理诉讼案件另行付费外,其他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合同到期后,若我方对法律顾问服务满意,聘用合同可续签1年。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
2.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市依法设立,内部管理规范、运行情况良好;
3.指定的律师为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有丰富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律师;
4.近3年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没有任何不良执业记录;
5.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律师、精通行政类法律法规,有在政府部门或行政机关从事法律顾问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对省人防办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
2.协助省人防办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
3.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信息公开、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涉及人防办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咨询或起草工作;
5.参与处理并代理省人防办的行政复议、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法律事务;
6.协助省人防办进行法治宣传,对省人防办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
7.受省人防办委托,办理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4月18日止。
2.报名材料:
(1)《福建省人防办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福建省人防办法律顾问律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优势、在本专业领域或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所取得的主要成(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相关的应聘材料以密封件形式邮寄或直接递交福建省人防办法规宣传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43-1号617室,联系人:简女士,联系电话:0591-86320895。
(二)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律所实力、专业水平、业绩情况、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择优选聘。
附件:1.福建省人防办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福建省人防办法律顾问律师申报表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