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我办拟对办公楼一层消控中心和七层设备间不间断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和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见附件。现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要求如下: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服务提供能力。
二、报价文件要求:(1)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对附件服务要求内容响应的承诺;(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于2024年8月23日10:00时前送至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43-1福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507室。联系人:王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7321072。
四、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9.48万元,我办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附件:省国动办不间断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和维保服务要求
福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不间断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和维保服务要求
1.提供100AH 12V的蓄电池72节,蓄电池产品为固定型密封铅酸蓄电池。
2.应随产品提供蓄电池配套防漏液产品措施或解决方案。
3.蓄电池产品需提供提升蓄电池自身安全性及高效性所采取的方案及措施。
4.所提供蓄电池应为无镉电池,蓄电池正负极板镉元素平均含量不超高电池板总质量的0.002%。
5.技术参数要求:
(1)外观要求:无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识清晰;
(2)结构要求: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
(3)阻燃性能:符合YDT799-2010中6.4条的要求;
(4)气密性: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5)大电流放电:以30I10A放电3分钟,极柱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外观不出现异常;
(6)容量保存率:静置28天后,容量保存率≥96%;
(7)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后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小时,无变形,无漏液;
(8)密封反应效率:≥95%;
(9)端电压均衡性:开路状态下,最高与最低电压差值≤65mV;浮充状态:进入浮充24小时后,端电压差值≤100mV;放电状态:端电压差值≤400mV;
(10)电池间连接电压降≤5mV;
(11)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到明火,内部不引爆,不引燃;
(12)封口剂性能:环境温度在-30℃~+65℃之间,封口剂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13)过度放电恢复能力:过度放电后容量恢复值≥90%;
(14)再充电性能:恒压充电24小时的再充电能力因素≥85%;
(15)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10小时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5%;
(16)蓄电池内阻:≤7mΩ,同组蓄电池内助偏差≤10%;
(17)蓄电池的安全阀有自动开启和关闭的功能,开阀压应是10~49kPa,闭阀压应是1~49kPa;
6.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旧电池组的拆除及搬运、新电池的搬运、安装(含电池连接线更新),以及现有UPS主机对新电池组的充放电参数调试,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电池柜利旧(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所供新电池可放置于原电池柜中,否则由此产生的更换电池柜及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蓄电池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每年提供4次上门巡检服务,对电池组的电压、电流、内阻、充放电参数进行测试并提供巡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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