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2月21日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无法在规定时限内(60日)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人防工程监理(设计)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措施(暂行)》(闽人防办〔2018〕75号)、《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乙级以下监理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2019年第1051902号),撤销该企业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国人防闽监资字第1051902号),两年内不得申请许可资质,并将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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