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设计标准》的通知
闽人防办〔2014〕133号
各设区市人防办、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设计标准》已通过专家审查,现批准为福建省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编号闽RF01-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标准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福建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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