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防工程和设施管理的建议》(202213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的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对人防工程的产权没有界定,造成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今年省政府已启动修订《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保护规定》,现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今年年底前将颁发施行。重新修订后的《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保护规定》,将按工程分类对维护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标准、经费安排、工程使用保护等内容作出规定,有利于规范我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提高维护管理水平。省人防办自2019年开始,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我办将进一步加大整改推动力度,压实各级属地、监管、主体责任,促进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水平提高。同时,省人防办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工作,用规范的标牌、统一的标志区分人防工程与非人防工程,强化人民群众对人防工程的认知,增强维护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意识。
领导署名:詹志洁 主任
联 系 人:林致越
联系电话:0591-24944726 13305908091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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