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351-3000-2018-05005
  • 备注/文号: 闽人防办〔2018〕6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3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8-10-08 17:20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为切实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规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行为,随时保证人防工程能履行平时应急、战时防空的功能,更好地发挥人防工程为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二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人防办今年工作计划,11月开展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以下简称“评估和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和检查范围 

  除保密工程外,全省行政区域内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防空地下室及单建式人防工程进行评估和检查 

  二、评估和检查标准 

  评估和检查标准《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单个防护单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表》(附件1)、《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表》(附件2)、《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汇总表》(附件3)等配套表格。 

  三、评估和检查方式 

  (一)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对本辖区(含所辖县、市、区)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并评估和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省人防办。 

  (二)省人防办抽取6个并在其上报的人防工程中抽取2个工程进行评估和检查。 

  (三)省人防办将对评估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评估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将附件310月31日12:00前盖章后传真到省人防办平战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33313233@qq.com。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项目另行通知。 

       附件:1.单个防护单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表 

             2.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表 

             3.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评估和检查汇总表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30 

       

      (联系人:黄霖强,电话:13107612425,传真:0591-8632087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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