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08-09-26 08:37
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为做好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新《党章》和《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为依据,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二)政治理论学习,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的情况。
  (三)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求实创新,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四)团结协作、互帮互助、联系群众、廉洁自律、遵守党纪、政纪、国法的情况。
  (五)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的生活的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新《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联系个人实际,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认真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
  (二)自我评价。召开支部大会,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然后逐一进行互评,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提出评定意见。
  (三)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评定党员等次。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报机关党委审定。
  (四)离休、退休支部的总结及评议工作自行安排。
  四、要求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及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公平、保证质量的原则,通过评议达到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永葆党员先进性的目的。
  (四)各支部于2008年1月30日前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年度支部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各支部推荐为优秀党员的必须同时上报主要事迹材料(300字),未上报事迹材料的,机关党委不予审定。
 
                                                                                      福建省人防办机关党委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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