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认真落实“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时间:2013-07-16 10:51
闽人防办党字〔2013〕6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认真落实“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方案》,经报办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结合本单位(部门)党建情况和人防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机关党委。
 
  附件:福建省人防办认真落实“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的方案
 
                                          中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13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认真落实“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推进会精神,不断提升省人防办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和《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制定如下落实方案。
  一、充分认识落实“1263”机制的目的意义
  “1263”机制是我省机关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机关党建“走前头”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具有福建特色、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机制;是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切实落实“1263”机制,是进一步夯实人防机关基层组织基础,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更好地在服务基层民生、构建文明和谐中发挥作用,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将认真落实“1263”机制作为我办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一项基础性、长远性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开创省人防办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 “1263”机制的基本内涵
  “1263”机制,是指实现机关党建走前头“一个目标”;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组织“六个重点”;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其基本内涵为:
  (一)围绕“一个目标”
  全办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凝聚在思想先进、政治坚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作风、联系群众,改革创新、提升能力,反腐倡廉、永葆纯洁等方面“走前头”的共识,按照十八大确定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一套可操作、易考评的目标责任体系,促进省人防办机关党建在全省人防系统中走前头作表率。
  (二)落实“两大任务”
  一是服务中心。就是要自觉在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中谋划和平时期人防工作思路,推动融合式发展,加快全省民防体系建设;要坚持上级有号召,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就及时呼应,见诸行动,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人防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坚决杜绝党建与业务脱节现象。二是建设队伍。就是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人防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打仗、打胜仗”的指示精神,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军事化建设为基本方向,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人防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围绕建设一个坚强的班子,造就一支过硬的队伍、创建一套规范的制度、营造一个优美的环境,不断强化人防军事斗争准备和平时服务民生职能,增强人防整体实力,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总要求,着力建设“准军事化”人防机关和高素质人防队伍。
  (三)抓好“六个重点”
  一是抓一岗双责。机关党建任务列入全省人防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绩效考评和效能建设制度。办党组对机关党建负总责,加强工作指导,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党建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谋划部署推动党建工作;办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人职责,具体抓党建实施落实。党组其他成员和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自觉落实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建的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评议,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机关党委委员和专职党务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职务分工抓好党建具体工作的实施,认真落实联系挂钩制度。各党支部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机关党委布置的任务,加强党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建设的能力和自觉性,在全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业绩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述职、评议、考核、任用、评先、评优中体现。
  二是抓促进履职。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围绕省直工委和办党组的决策部署,找准党建与人防工作的结合点,发挥组织优势,凝聚整体力量,形成推动中心工作合力。要围绕党员干部有效履职、目标管理、按岗定责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党员亮岗履职、承诺践诺为主要内容,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引导党员在办事窗口、一线岗位展示作为。要围绕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做到自觉接受教育,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精通,工作方法科学,以党员模范行为不断影响带动身边的同志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共建文明和谐、团结向上的人防机关。
  三是抓思想作风。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以道德建设为基础,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着力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树牢党章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创新型人防机关建设,创新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和形式,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上课等制度,切实把抓好学习作为完善党内组织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着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直工委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人防机关“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和领导干部“四下基层”活动,建立机关处室对口直接联系基层制度,落实省直工委“五不”要求,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纠正慵懒散奢虚等不良风气,采取思想教育、规范管理、加强督查、集中整治等措施,解决个别同志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要高度重视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谈心交心制度,完善和落实队伍思想作风分析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纠正、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矛盾。要健全作风评价、督查奖惩机制,培育人防机关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风气,真正做到政令军令畅通,责任意识强烈,工作作风扎实,团结配合紧密,调查研究深入,奖励惩罚分明。
  四是抓党内监督。要充分发挥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办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反腐惩防体系建设、倡廉警示教育和人防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党员,督促党员严守党的纪律、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省直工委有关规定,健全落实机关党委对行政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办党组会议等制度;健全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坚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党务公开的空间;健全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等议事规则,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一岗双责”述职等制度;健全落实将权力关进“笼子”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是抓文明和谐。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持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福建精神、雷锋精神和团结拼搏、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唯先是夺的人防行业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深化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参与共建文明城市活动,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身边好人”评选等活动。主动了解并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激励以及看望、慰问、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好关心离退休老同志和下一代工作。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切实积极发挥其各自作用,开展丰富多彩、活跃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活动,使省人防办真正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劳动纪律良好,行为举止文明,办公环境优美,安全措施严密,文化活动丰富的工作秩序。
  六是抓基层基础。进一步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持续落实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机制,使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成为基层党组织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加强支部委员会整体能力建设,特别是书记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切实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组织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深化“三级联创”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在按属地管理为主的前提下,办党组加强对全省人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进一步修订完善“三级联创”实施方案,做到主题教育联做、业务工作联动、人防品牌联创、反腐倡廉联抓、工作绩效联查、文体活动联带、先进典型联树,积极创建人防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和学习型党组织,搭建系统党建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及时总结党建创先争优工作经验做法,打造推广具有人防特色的先进典型,根据人防部门实行军地双重领导体制的特点,协调省军区政治部和省直工委予以联合表彰,增强“三级联创”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影响力。
  三、切实加强落实“1263”机制的组织领导
  全办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落实“1263”机制作为规范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构建在省直工委领导下,办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各党支部逐项落实、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全体党员人人参与的组织工作格局。
  一要抓好学习教育。“1263”机制涵盖了机关党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活动载体,省直工委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要意义、基本内涵、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方案》统筹谋划,逐项细化,持之以恒,有序推进。首要要抓好对全体党员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列入专兼党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省人防杂志、信息、网站等平台,广泛深入不间断的宣传“1263”党建工作机制,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执行力。
  二要实施分类指导。机关党委将依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通过组织指导、跟踪监督等形式,推进“1263”机制在各党支部的深入实施。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着重围绕坚定政治方向、保障人防发展、提升诚实守信、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民防改革、打造过硬队伍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战斗堡垒、书记示范表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着力培养密切协同的团队精神。
  三要完善督查制度。办党组和机关党委将采取召开党内外同志座谈会、汇报交流、组织调研、随即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通过整改提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具体制度,形成“1263”有效运行的机制体系。
  四要加强考核评价。办党组和机关党委要健全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评机制,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落实“1263”机制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与人防部门“准军事化”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年度绩效考评挂钩,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认真落实“1263”机制,党建工作成效突出的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党内职务等措施予以纠正。
 
  抄送:省直工委组织部,办党组成员、林增金副巡视员,机关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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