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防办党组〔2016〕4号
本办各级党组织:
现将《2016年福建省人防办党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党组
2016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福建省人防办党的工作意见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关之年。省人防办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管党治党,强化改革创新,强化问题导向,强化党内监督,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前头做表率,为推进人防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组织和思想保证。
一、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
(一)开展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用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开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等专题学习。通过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推动“十三五”开好局打牢思想基础。
(二)完善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特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机关形成学习热潮,采取研读原文、专题辅导、领导干部上党课、交流研讨等方式,提升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 2次。
(三)落实支部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强化党员思想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领会和把握中央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内容,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等活动。办领导以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不少于4次。
(五)加强党性教育。规范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积极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弘扬谷文昌精神,做合格共产党员”演讲比赛。探索“互联网+机关党建”、“党建微课”等党的活动新形式,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和吸引力。
二、完善党建机制,强化组织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机关党建与人防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党建制度建设。以“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加强人防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工作原则,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省市县三级人防机关“三级联创”工作。
(三)加强组织建设。抓好支部换届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条例》要求,做好基层党支部选举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提高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能力。
(四)开展“一先两优”评选和考核评议工作。“七一”前,开展“一先两优”评选工作。做好支部的日常和年终量化绩效考评工作,抓实抓好支部书记述职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三、坚持反腐倡廉,营造清风正气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贯彻“五抓五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强化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准则》、《条例》意识,组织到省委党校等院校进行培训,通过“崇德尚廉,遵纪守规”廉政主题教育、分析会和警示教育等,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随机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违纪不收手现象,层层传导压力,杜绝“四风”反弹。推进“三严三实”常态长效,抓实“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和“回头看”,总结经验做法,强化成果运用,促进“三严三实”要求融入机关各项工作,推动年度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责任监督。制定责任清单,问责传导压力,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根据人防业务和网上审批流程,对岗位风险排查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2015年初,办分管领导与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的督查。
(五)加强执纪问责。有效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着力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效能督查,及时发现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
四、深化文明创建,构建和谐机关
(一)认真做好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初评工作。落实《福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迎接初评各项准备,确保初评取得好成绩。
(二)做好省直“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落实省直文明办要求,发挥“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作用,防止“平时冷,评时热”。从今年开始,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机关党委。
(三)实行“一照一点一办一评”考核机制,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军事日”活动,强力打造务实、高效、和谐的“准军事化”人防机关。
(四)开展“三学”和评优活动。大力开展“学雷锋”、“学厦航”、“学长汀”活动,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干部职工本职工作、融入业务工作流程,使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开展 “推荐、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网络视频、微信等现代传媒,大力宣扬表彰人防系统党员干部先进事迹,促进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践行“团结拼搏、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唯先是夺”的人防精神。
(五)深化道德教育实践。开展“我阅读,我推荐一本好书”第七届读书节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发挥办机关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作用,完善“共产党员微信”、“党建微课”,把网络、手机建成文明传播新的重要阵地。
(六)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踏青、健身走、登山比赛等活动。组织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等兴趣小组适时参加比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团队精神,营造单位团结和谐、积级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群团建设,发挥助手作用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建带“三建”,加强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优势,激励群团组织进一步履行职责,通过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为人防业务和机关党建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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