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纪律底线 培养高尚情操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16-09-13 18:04
(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革生)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纪律”,“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再一次旗帜鲜明的阐明了加强纪律建设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特别是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党内反腐势头不减,严守党纪条规是顺应当前形势和发展大势的必然选择。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我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和大家做个交流。
  一、要认清重要意义,强化坚守纪律底线的自觉性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深刻指出:“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还引用毛主席的话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这次学习教育把“学党章党纪”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突出出来,既体现出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纪律的高度重视,也说明新形势下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关乎”:
  一是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建党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从一大时的13名代表、53名党员,发展到现在拥有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党员,却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靠的是什么?用小平同志的话说:“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翻开党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一部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也是一部不断与违反党纪法规的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历史。党的初创时期,一大就初步制定了党的纪律,二大专门把纪律单列为一章并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作出基本要求,五大选举产生第一个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尽管还不够完善,但对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1945年4月党的七大总结多年来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把维持执行党的纪律列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首次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纪律的特征、要求及其重要性,这些都对巩固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取得十四年抗战的胜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建国初期,党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1956年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首次对党的纪检机构的产生、纪检机关的任务与职权、党纪处分作出明确规定,党的纪律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遗憾的是,“文革”时期的九大和十大,两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都取消了关于纪律检查机关的条款,给党的建设造成严重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深刻汲取“文革”教训,特别是着眼长期执政需要,更加注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力度持续加大,党纪党规日趋完善,为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巩固执政地位提供了坚强保证。正反经验教训证明,纪律是党的重要武器,什么时候严明了,党的建设形势就好;什么时候削弱了,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害。前苏联解体后,许多资深的政界人士、专家学者都反思过一个问题,苏共党员数量在20万时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200万时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胜利,而近2000万时苏共却垮台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党的纪律被动摇,高层领导带头践踏法纪、恶化党群关系,党员纪律观念特别是政治纪律严重丢失,谁都可以为所欲为、言所欲言,导致党内离心离德、分崩离析,连续执政70多年的大党老党瞬间轰然倒塌。”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纪律问题解决不好,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对此,我们每名党员都应当有所触动、警醒反思。
  二是关乎党和党员形象。习近平总书记说:要严肃党的纪律,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我们常说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面旗帜到底在人防建设发展中是依然迎风飘扬还是已折倒地?这面旗帜在我们身边同志心目中是明亮如初还是已黯淡无光?纪律是一道硬杠杠,容不得任何人去碰触去挑战,我们党员更应如此,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冲锋陷阵上,有时候行有所止更能体现一名党员的先进性。尤其是党员,一言一行更是备受群众关注,一名党员在社会上做了好事,人们会跷起大拇指称赞“共产党员真好”;相反如果在社会上做了不光彩的事,人们就会同声批评“这哪像共产党员”。共产党员违法乱纪,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危害,而且还辜负了人民群众的厚爱和希望,使人民群众对我党的执纪水平产生怀疑。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一些不雅举动被人拍照传上了互联网,单看是个人行为,跟党没有关系,但由于党员身份特殊,再被别有用心的人进行恶意炒作,就变成了政治事件,影响的就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单位甚至是党的形象,党员形象和党的声誉受到践踏。
  三是关乎个人成长进步。我们常说,纪律是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钢、谁碰谁受伤。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81.3万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4万余人。这些人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对个人和家庭也是重大伤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在总结自己的惨痛教训时说:“担任领导之后,再也没遇到过一次令我紧张的上级谈话,再也没有听到过一句同级领导的忠告,再也没有收到过一封来自群众的批评信。”重庆市北碚区区委原书记雷政富因不雅视频被曝光而落马,事发后,他乡下75岁的老母亲知道了非常生气也非常痛心,见人就一遍遍地说:“如果可以重新再来的话,我宁可儿子没有走出大山,宁可儿子在老家种地、在外面打工。”黑格尔说“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纪律不仅是一种尺度,也应该是一种角度,从这边看也许是禁忌、是束缚、甚至是痛苦,从另一边看未尝不是自由、快乐或者幸福。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别人用政治前途甚至生命换来的深刻教训,我们应该铭记不忘,深思慎行,切不可放纵自我,为一己之私,行一时之乐,把纪律抛于脑后。
  二、要时刻保持警醒,强化坚守纪律底线的紧迫感
  《论语》中讲:“吾日三省吾身”,我们共产党人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说的都是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于严明党的纪律这个关乎根本、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重大问题,每名党员都应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的胸怀,认真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醒醒脑、提提神,震撼洗礼思想灵魂。具体要破除以下五种不良心态:
  一是要自觉破除侥幸心理。西安碑林有一块碑上面刻着:勿谓一念可欺也,勿谓一言可轻也,勿谓一时可逞也,勿谓一事可忽也。说的是不能忽视一个不良的念头,不能去投一时之机,不能忽视一件小事。而我们生活中有的人却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干坏事时认为“反正别人看不见”、“干一次就不干了”。还有的认为只要自己手法巧妙,伪装得巧妙,事情办得隐蔽,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就会“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做了违法违纪的事情也不会被发现。党纪国法是条“高压线”,谁碰谁“触电”。无论什么人、什么职务,只有遵守法纪的义务,绝无违反法纪的权利。正如陈毅同志说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触犯党纪国法的人,最终都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
  二是要自觉破除攀比心理。贪欲是一切祸患之源。翻翻贪欲者的人生档案,这些人开始大体上还能做到清心寡欲。但面对种种诱惑,便横攀竖比,心旌摇荡,贪欲之心与日俱增,最终成为贪欲的俘虏。大贪官李真临死前自白:“我看到个别领导干部吃、穿、用极为豪奢,心里很不平衡。我也有一定权力,他们能弄到钱,我就不能干?”正是在这种攀比心理的支配下,李真开始疯狂地敛取钱财。攀比是违法违纪人员一个普遍的心态,他们总认为,别人能捞为什么自己不可以捞?似乎不捞就会吃亏。其实他们没有看到,许多贪官污吏看起来活得很潇洒,其实整天在惊恐中度日,生怕东窗事发。李真曾对新华社记者说,自己在第一次接受纪检人员传讯后,看到夜光杯再也不色彩华丽了,连看到墙上挂的虎豹图也会恶梦连绵,夜不能寐。如果像李真那样只比活得潇洒的一面,而不比终将付出代价的一面,就会助长自己的贪欲,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攀”上“断头台”,“比”上“不归路”。因此,在攀比的问题上,我们每个党员一定要保持清醒,做到“横不攀竖不比,老老实实管自己”。
  三是要自觉破除吃亏心理。现在谁守纪律谁吃亏的思想在我们部分人员中颇有市场,在他们看来,别人捞了一把,自己不捞吃亏;别人玩的心惊肉跳,自己不玩,吃亏;别人经常在外花天酒地,自己没有,也吃亏。应当承认,老老实实守纪律,有时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但这绝不是一种损失和吃亏。以触犯党纪国法为代价的“便宜”,那不是便宜,是损害党的健康肌体的毒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都在大力纠“四风”正风气,但是有的人还是按照“惯例”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认为不拿就浪费、不卡就吃亏。有一篇文章提出“三个看一看”,我与大家分享一下:第一是到贫困地区看一看,才知道老百姓有的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第二是到监狱里去看一看,有的人总是计较自己职务多高,住房该多大,进了监狱一视同仁,八个人一间;第三是去火葬场看一看,人生前无论多么风光、多么富有,最后都是一无所有,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作为党员一定要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良好的心态。
  四是要自觉破除放纵心理。放纵自己就会贪图享乐,就会产生腐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有七情六欲,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但人一旦放纵自己的欲望,就会变贪得无厌。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放纵自己、贪图安逸、追求享受开始的。有人认为,好不容易干上了一官半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应该好好地放松一下自己,享受享受一下人生了;也有人认为,人生在世,吃喝玩乐,别跟自已过不去,该潇洒时就潇洒,该放纵时就放纵。在这种错误的人生观支配下,有的人讲排场、摆阔气、赶时髦、挥霍浪费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有的甚至为了权、财、色铤而走险,沦为阶下囚。走私集团头目赖昌星有句“名言”,“我不怕管我的人官大,就怕当官的没有爱好”。一个人如果被欲望支配,成为欲望的奴隶,十有八九要走上邪路,最终尝尽苦果。古人说:“广厦千间,人只要卧榻三尺;良田万顷,人只能日食三餐”。清朝一代廉吏于成龙,65岁受命任两江总督,赴任时只带一名随从,租驴车入城,不住装修一新的府第,拒收礼品,不吃接风宴,以自己的廉洁和政绩赢得了康熙的信任和百姓的爱戴。于成龙死后,人们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的柳条箱里只有官袍一身,靴一双及换洗内衣一套,此外就是数十册书籍。出殡那天,江宁城数万百姓步行二十多里相送,哭声震天,竟淹没了江涛的声音。我们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严守为官之德,坚持党员干部应有的操守。
  五是要自觉破除从众心理。从众心理是指一个人立场不坚定,容易受到社会部分群体的影响,特别是看到别人因此得到好处时,极易去模仿的心理状态。有这样一则幽默故事:一位石油大亨死后到天堂去参加会议,一进会议室发现已经座无虚席。于是他灵机一动,大喊一声:“地狱里发现石油了!”这一喊导致天堂里的人们纷纷向地狱跑去。很快,天堂里就只剩下那位大亨了。这时,大亨心想,大家都跑了过去,莫非地狱里真的发现石油了?于是他也急匆匆地向地狱跑去。但地狱并没有一滴石油,有的只是受苦。有一位落马官员在反省中写到:“我本来不想收红包,看到身边的好多同志都收了,就以为没事,也跟着收了。”这些人说到底是自己思想深处有着阴暗的东西,认为“羊随大群不挨打、人随大流不挨罚”,别人做了,自己也可以做,看到别人违纪占了“便宜”,就跟着去做。然而违反纪律的事并不因为别人做了自己跟着去做,就变的合法了,不管干的人有多少,它都是错误的。作为党员绝不能跟着违纪现象跑,应当做严守和捍卫纪律规矩的“中流砥柱”。
  三、要注重躬身践行,切实把培养高尚情操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高尚情操是为人根本。坚守纪律底线和培养高尚情操,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没有严格的法纪观念,思想就会滑坡,一旦党性缺失、底线突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正所谓:“隐蔽之处最能看出人的品质,细微之处最能显示人的灵魂”。我们必须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做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具体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要在坚定信念中,恪守不忘初心的精神高地。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前仆后继、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作为一名党员,最重要的就是要紧紧追随习近平总书记思想步伐,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始终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对党的信仰要坚定不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共产党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失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邓小平同志三次被打倒,而且每次都是被冤枉的,第一次是红军时期作为邓毛谢古派(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被打倒的,第二次是文化大革命中作为“第二号走资派”被打倒的,第三次是作为“右倾翻案风”总后台被打倒的,三落三起,他为什么没有动摇?就是因为心中有坚定的信仰。在当前深化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更加激烈,我们面临的考验诱惑更多了,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人防的绝对领导,高度自觉地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保持一致,始终在复杂环境中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对党的理论要常学常新。我们有些同志一说到学习教育,就产生厌烦情绪,有的推一推动一动、紧一阵松一阵,有的即使坐在那儿也是心不在焉,个人自学更谈不上,这些看似是小事,其实是很危险的。今年统一部署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我们要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党章党纪学起来、用起来,真正入心入脑,成为行动指南。对党的承诺要言行一致。苏德战争初期,德军长驱直入,苏联危在旦夕。此时斯大林给西方面军总司令朱可夫打电话,问朱可夫“以共产党员的身份回答我,莫斯科能不能守得住?”在斯大林心目中,最神圣、最可靠、最能让统帅坚信不移的,是“共产党员”身份的朱可夫。朱可夫知道这个称号的分量,他思考后回答“能守得住”!坚定的政治信仰往往看不见、摸不着,但有一条重要衡量标准和外在体现,就是看对党的承诺是不是做到了。今天在座的都是党员,都有过入党宣誓的经历,这就是你向党的承诺、向组织的承诺。我们要振奋精神状态,经常品味“四想四看”,即:想一想党的事业,看一看自己应尽的责任;想一想先进和英模,看一看自己的斗志;想一想职能使命,看一看自身素质;想一想岗位要求,看一看表率作用。要坚持做到对党的培养知恩,对成长进步知足,对分管工作知责,努力成为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二要在尊法守法中,规范知行合一的言行举止。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铁一般”的纪律,就是要求全体党员把遵守党的纪律作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无条件的自觉的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就拿我办来说,办党组要率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办党组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民主决策,全办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无条件的遵循。要心存敬畏。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敬畏规矩是一种信念、一种素质、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修养境界。唐代李世民是位非常杰出的封建帝王,他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常怀敬畏之心。他曾对群臣说,“朕每思出一言,行一事,上畏皇天,下惧群臣。”就是这样居安思危、励精图治,才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大唐盛世。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一再启示我们,敬畏法纪者,一定会受到法纪的保护;藐视法纪者,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时刻怀着对纪律、对群众、对组织的一种敬畏之心,不能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要心装纲纪。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有了解党的纪律,熟悉党的纪律,牢记党的纪律,才能真正落实好纪律要求,做一名严守党纪的合格党员。某市一名领导在即将退休的几年里,因受贿20余万元被查处,在宣布开除其党籍时,他要求:能不能不开除我的党籍,哪怕多给我留党察看几年也行啊!这位有着35年党龄的党员干部,竟不知道留党察看最长时间是两年,甚至以为受贿20多万元只要说出来、退回去就没事了。一位在监狱工作的同志讲,党员干部违法服刑后,他们看什么最认真呢?看刑法,看党纪处理条例。有的一个字一个字地看,把重要的条文工工整整地抄写在笔记本上。但到监狱里学习法规,再认真也还是有点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对政治规矩进行过全面阐述,“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循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还有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这些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时刻记住哪些是不可触碰的“雷区”、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心怀戒律。如果说“不学法不懂法”是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的托词的话,那么“不把法纪当回事”才是他们最真实的想法。关于违纪违法的代价,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大荣很早就已经给我们算了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友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这几笔账令人警醒、发人深思。每名党员都要念念不忘,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抓不好纪律规定落实是失职,出了问题要被问责。
  三要在强化监督中,筑牢敢于担当的思想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名党员都要认识到,监督是“安全阀”,多一道监督就多一分保险系数;监督是“过滤器”,多一道监督就会过滤掉一些不健康因素;监督是“亮分牌”,多一道监督就会多一分公信度。要正确对待监督。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不让人说话,总有一天要唱《霸王别姬》”。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只有真正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成长负责的人,才会冒着被打击报复、伤感情的风险提醒监督他人,而那些漠不关心的人,则只会盲目地甚至别有用心地去奉承恭维,任人迷惑,任人误入歧途。所以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是约束言行的紧箍咒,而是成长进步必不可少的防护网。我们应当有“不怕批”的思想境界,有监督越及时对自己成长进步越有利的阳光心态,切实把监督当作一面镜子,深刻反思自己,自觉扬长避短;当作一种动力,从中识辨差距,校正努力方向;当作一笔财富,在接受批评中总结教训、积累阅历、砥砺意志、锤炼修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为此,机关纪委要加大监督力度,宁可监督到位得罪人,不可监督缺失害了人。要勇于接受监督。接受监督,就要能听得进逆耳的话、批评的话。在有些人看来,这样做会“丢面子”“失威信”。其实不然。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严格的监督和严肃的批评意见虽然不中听,但毕竟是忠言、良药,听了、吃了对自己有益无害。我们接受监督就要敢于把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对人、财、物权的监督;敢于把“两个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置于“大庭广众”中,严格约束自己;敢于把个人重大事项置于“报告表”上,开诚布公接受监督。同时,我们每个人都要负起监督他人的责任,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及时“扯袖子”,决不能听之任之、视而不见。要真正见到行动。接受监督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付诸行动。徐海东大将年轻时直爽好饮,一次他没吃菜就喝掉半斤白洒,醉倒了。事后党组织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他诫勉谈话,他马上作了检查,并从此戒了酒。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喝酒?将军回答:“党叫我戒酒,我必须戒酒。”一个为新中国立下汗马功劳的将军,能够如此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并坚决改正不足。那么,我们对待监督更应立言立行,不能嘴上欢迎“监督 ”,一触及自身问题就暴跳如雷;也不能暂时表示愿意接受监督,一有适宜的环境便我行我素;更不能对来自下级或群众的监督不情愿、不接受,甚至耿耿于怀、打击报复。对来自监督的批评意见,要欢迎而不能反对,要鼓励而不能打击,要亲近而不能疏远,通过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纠正偏差、防患未然。
  四要在自律养德中,锻造坚不可摧的党性观念。俗话说,“祸起于不忍,错缘自疏放。”它告诫我们,再大的祸事,起因都是因为一时不能忍耐,所以凡事不可不谨慎。大凡错误的铸成,都是由于平时的疏忽和放纵所积累起来的,必须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常怀律己之心,时刻做到谨言慎行。概括起来讲,就是要坚持做到“三慎”:一是慎初。明朝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这样一则故事:一天他去拜访好友王廷相,只见一个轿夫穿了一双新鞋,天刚下过大雨,路不好走,轿夫怕新鞋弄脏,总是择地而行。进城后,一不小心踏进了泥水里把鞋弄脏了,之后他就无所顾忌地在泥水中走下去。王廷相听闻此事感叹说:“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认为“偶尔放松一下”没啥了不起,甚至拿“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原谅自己,殊不知有了第一次的尝试,就会出现第二次的默认、第三次的麻木、第四次就顺其自然、心安理得,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走上不归路。正如宋代程颐(yi)所说:“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要做到慎初,就要抗得住生活中的寂寞,抗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得住酒、色、利、禄的诱惑,抗得住歪理邪道的袭扰,抗得住庸俗关系的腐蚀,善于在似是而非中分辨是非,善于在良莠混杂中鉴别美丑,善于在似醒非醒中保持清醒,防止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二是慎微。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描写过一个“自诛阵”,这个阵没有布一兵一卒,而是布满了财、色、酒之类的东西,凡入此阵,能把握自己嗜好和习惯的,都能顺利走出阵来。凡是把握不住自己的,见财则贪,见色则淫,见酒则醉,自己就会毁灭自己。这就叫高飞之鸟死于贪,深潭之鱼亡于饵。一位哲人说过,习惯不是最好的仆人,就是最坏的主人。由此可见,习惯、嗜好等一些小事小节均是自身素质的外在表现。大家要牢记,小事小节并不小,小事里面有政治,小事里面有原则,小事里面有纪律。要克服三种心态:一个是认为不良习惯嗜好人人有、有点也不丑,不必大惊小怪;另一个是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不会出大格,由于自信而放松警惕;再一个是认为对党和人民贡献大,生活上有点小毛病是鸡毛蒜皮不算啥。三是慎独。慎独是古人非常推崇的修身法则,其本义就是指一个人在身居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然能够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事,而不做任何违纪违德的事。东汉太守杨震勤政爱民,清正廉洁,有个贪官趁夜深人静到他私宅拜访,想以10斤黄金的代价谋取官职,并说无人知晓,杨震严词拒绝,高声呵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突出强调了“慎独”的重要意义,告诫我们要忠诚积极、襟怀坦白,“即使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可能的情况下,也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要做到慎独,就必须筑牢拒腐防诱的思想防线,近酒色而不心迷的道德防线,照章办事的法纪防线,做到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自觉,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在组织管不到的时候也能十分谨慎。
  同志们,人生如书如画,是写出鸿篇巨著、一字千金;还是画出鬼符连篇、一团漆黑?关键在于自己。我们要善于控制自我,驾驭自我,管住自我,多一些理智,少一些冲动;多一些自律,少一些自负;多一些公心,少一些私欲,莫让乱花迷住眼,莫让失足成为恨,用忠诚、无私和荣誉在人防改革发展的伟大征程中书写出绚丽的乐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