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现就各支部开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帮助党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办党组指导和机关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在以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进行指导帮带。
(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要按照“两学一做”要求,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1.主要议程。支部书记(副书记或负责人)代表支部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上级机关与会领导讲话、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
2.主要内容。支部班子及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机关纪委将通过列席会议和随机走访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成效。
(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是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按比例推荐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
1.民主评议的重点。①是否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②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③是否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群众困难。④是否努力学习人防专业知识,敢于担当,在党建创先、文明创建、改进作风、树立形象等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为人防建设作贡献的情况。
2.优秀党员的评选。①基本条件。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②评选比例。严格按10%的比例推荐本年度优秀党员,全办共评选优秀党员15名。各党支部推荐数应少于、等于指标比例数。③优秀党员确定及表彰。经支部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和支部研究推荐,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后,在2017年“七一”前对优秀党员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几点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准备。要结合第三专题的学习讨论,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不走样。
(二)要严格评优纪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透明度,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推荐表彰对象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准确无误。在评选过程中要防止相互打招呼、拉选票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同志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时间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12月23日前结束。
各党支部将支部总结、支部委员对照检查书面材料、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附事迹材料500字),于2017年1月8日前报机关党委。
中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