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根据《关于推广实施省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的通知》(闽委工综〔2016〕82)精神,现将《省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实施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
附件:《省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试行)》
中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省直机关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根据机关党建“l263”机制和《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结合实际,提炼形成省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定目标计划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围绕先进党支部“五个好”目标,立足本部门本单位职责,结合党支部业务、队伍实际,集中大家智慧,确定党支部一定时期建设目标,作为支部工作方向和党员行动指南。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用党建引领业务,用业务丰富党建,围绕落实党建工作、业务职责和解决本支部党建与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上级要求和党支部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化,制定科学、可行的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
第二,明责任分工
根据党支部工作目标计划和处室(单位)业务,着眼于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于党员承诺践诺、解决实际问题,明确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当好支部“带头人”;明确党支部委员的职责,促其既完成岗位任务,又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明确其他党员的岗位职责,设岗定责、任务到人,实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人做,调动每一名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其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第三,严组织生活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原则上,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l至2次,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l次;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至2次;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好党课。经常性开展专题研讨,安排若干名党员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互动交流。组织好“党建微课”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问题须经党支部党员大会或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查摆剖析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实行“五必谈、五必访”:党员调动录用、奖惩提拔、岗位变动、思想波动、行为失范必谈,结婚生育、伤病住院、亲属亡故、家庭变故、遭遇困难必访。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活力。
第四,常监督检查
坚持“五抓五看”,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支部职能实际、党员岗位实际,对业务工作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流程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预判,全面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支持党员行使党员权利,履行监督义务,强化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
第五,抓述职评议
认真总结党支部工作,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党支部书记参加本单位述职评议会,向党组(党委)、机关党委述职,通过现场评议,确定“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年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第六,树品牌典型
贯彻上级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党支部实际,推动党建工作实践创新,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工作,创设工作抓手,打造工作特色,力争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及现实工作表现,选树“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倡导党员向身边典型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支部建设的正确导向,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第七,建工作台帐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支部工作实际,依托支部工作记录本,建立综合管理台帐,记录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换届选举、发展党员、评先评优、收缴党费、党务公开等工作,客观真实地记载支部的工作和活动。立足实际,建立具有支部特色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