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福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对宁德市本级、福安市人防工程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委托内容:2023-2024年宁德市本级、福安市人防工程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审计,并延伸2022年度中央下达宁德市、寿宁县的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经费。
地点:宁德市、福安市、寿宁县
审计金额:资金总额1870余万元
审计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3万元整(含税报价和往返差旅费等与审计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二、报名要求
(一)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二)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且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在职人员。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相关证书:如注册会计师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六)报价函:报价金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若邮寄需提前电话告知。
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逾时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二)报名人按照以下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43-1号 福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618室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田先生,0591-86320970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公告内容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机构,选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公示结束后15日内与我单位签订正式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
(二)选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无法履约的,我单位有权选择第二顺位的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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